所需材料
1. 企業批準文件、批準證書、營業執照、合同、驗資報告;
2. 先進技術企業確認申請報告和申報表;
3.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;
4. 主要技術性文件表:
(1) 關鍵設備或生產線先進性對比表;
(2) 關鍵工藝先進性對比表;
(3) 產品功能和技術先進性對比表;
(4) 主要原材料與單耗先進性對比表;
5. 企業技術轉讓協議;
6. 有關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和環境保護檢測報告;
7. 有關證明材料,如企業獲ISO9000系列等國際質量體系認證,上級有關部門授予的企業或產品(或成果)的獲獎證書等;
8. 核準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。
辦理時限
資料備齊5個工作日內。